浙江省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可申请1500元求职创业补贴
作者:admin 日期:2016-05-17 浏览
      浙江省规定,在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儿,以及持证残疾人、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不含生源地信用贷款)的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的,每人可以一次性申请15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技师班的毕业生参照执行。

据悉,这一求职创业补贴标准是依据浙江高校毕业生去往省内各个城市、单位求职面试的车票、住宿费、伙食费等求职费用科学测算的,大约包含两至三次求职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