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吸引各类人才入驻,义乌除了提供资金资助、政策配套等服务外,还倾力解决人才住房保障等急需问题。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当前,2015年度人才住房政策实施已结束,2016年度人才住房申报工作从8月16日开始启动。
那么, 今年的政策哪些人适用?具体有哪些保障标准呢?针对这些大家关注的问题, 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工作人员就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解读和说明。
今年政策需注意的几个“关注点”
近日,义乌出台《关于2016年度人才住房保障申报工作的通知》。从内容来看,今年政策需注意以下几个“关注点”。
五个“关注点”1. 义政办发〔2014〕113号文件继续实施一年。企业实用人才购房补助取消“义乌非农户口”的限制。
2. 工业企业、商贸服务企业名额分配仍按原标准执行,税收和工业亩产综合评价采用2015年度的数据。
3. 2016年人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4. 2016年审核通过的所有人才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均至2017年6月30日。有效期前未向政府申购人才保障房的,其住房保障资格自然取消。之后要享受人才住房保障的,需在下一年度重新申报。
5.“人才房”申购对象需填写的表格中,递交给人力社保局的“表格1”由高层次人才和基础人才填写;递交给商务局和经信委的“表格2”则由企业实用人才填写。
符合条件的9类人才可申请“人才房”
据介绍,今年“人才房”申报对象为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除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以外的以下人员: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家级重点人才(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
3.省部级重点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省特级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千人计划”入选者,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
4.为义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特殊人才,以及义乌经济社会发展特别紧缺的人才;
5.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历学位人员;
6.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浙江省核发的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硕士学历学位(全日制)人员;
7.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浙江省核发的技师职业资格人员
8.“211工程”、“985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二级学院除外)本科毕业生;
9.企业实用人才。
申请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以上人员在申购“人才房”时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服务于义乌市用人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义乌工作满2年以上;本人及配偶在义乌市域范围内未享受房改房(住房货币补贴)、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和未享受批建宅基地等情况;
2、1~4类人才还需在义乌市经济社会等领域承担大项目,并取得成果。每年在义乌实际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
3、5~6类人才还需同时满足①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②具有义乌市非农业户口;③在义乌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2年以上。
4、7~8类人才还需同时满足①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服务于本市用人单位并与用人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 ②本人及配偶在义乌市域范围内未享受房改房( 住房货币补贴 ) 、集 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和未享受批建宅基地等情况; ③ 在义乌工作满1 年以上; ④在义乌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1 年以上。
5、企业实用人才还需同时满足①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或管 理骨干等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实 用人才;②与本市用人单位继续签订 5 年以上劳动合同;③服务于本市用人单位 2 年以上且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2 年以上;④本人及配偶在义乌市域范围内未享受房改房( 住房货币补贴 )、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和未享受批建宅基地等情况。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几份材料
1.《义乌市人才住房保障审批表(2016年度)》(Ⅰ或Ⅱ)一式三份;
2.《义乌市人才住房保障申请人信息表》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海外学历应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户口本、劳动合同复印件;
5.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备注:相关表格可在义乌市人民政府、人力社保局、经信委、商务局网站下载。
申报时间及流程
义乌人才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工作每年第三季度集中办理一次,今年办理时间为8月16日至10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主管部门或镇(街)提出申请。其中,事业单位人员向主管部门申报,国有企业向国资委申报,其他企业及单位人员向所在镇(街)申报。主管部门或镇(街)初审后按申报人员类别分送人才房主管部门,工业企业实用人才送市经信委,商贸企业实用人才送市商务局,其他人才送市人力社局。
相关说明
住房保障资格批准一年内未购房者,住房保障资格需要重新报名审核。同时规定,享受人才购房优惠的所购住房,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转让、抵押(按揭除外)。享受人才购房优惠的人员及配偶,不再享受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住房货币补贴)。
作者:林晓燕
编辑:小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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