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政府新出台多项政策奖励高校大学生人才到义乌就业创业
作者:admin 日期:2013-12-02 浏览
      从义乌市人才市场了解到,义乌市政府新出台多项政策,对到义乌就业创业的大学生给予奖励和支持。今后,到义乌就业的大学生每人最多可获得两万余元补助,到义乌创业的大学生最高可获得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据义乌市人才服务局副局长刘旭邦介绍,今年被称为高校毕业生“史上最难就业年”,而义乌正在大力推进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需要大量的人才。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快改革试点,义乌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对毕业两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985”、“211”全日制一本类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放宽至5年)给予支持。

  《意见》规定,高校毕业生首次到非公企业就业的,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岗位补助,其中“985”、“211”高校毕业生再给予800元/月的奖励性补助,奖励期限不超过两年。从今年起,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儿、残疾人等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毕业前和毕业两年内仍未就业的大学生,均可到义乌现有的50家见习实训企业见习,每月的补贴不低于义乌市最低工资标准(1310元/月)。

  对于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两名以上高校毕业生设立合伙企业的,可申请最高5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据实给予全额贴息。对从事其他项目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100%贴息贷款,其他人员给予50%贴息贷款,贴息期不超过3年。

  对自主创业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其中,“985”、“211”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再给予1000元/月的奖励性补助,期限不超过两年。企业注册后依法纳税、稳定经营一年以上的,另给予一次性创业补助1万元。

  高校毕业生成立为电子商务提供IT技术、运营、营销推广等业务的第三方服务公司或机构,且拥有高校毕业生员工10人、20人、50人超过一年的,分别给予5万、10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高校毕业生注册国际贸易产业链试点行业公司的,试行“资本零首付”(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除外),在公司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缴付不低于20%的注册资本,且不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余额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清。同时,放宽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试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具体按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高校毕业生还可享受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创办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的,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